彩八彩票科研团队入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彩八彩票(以下简称“中心”)公共实验平台的科研支撑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优秀学术成果产出,营造“建大平台,聚大团队,担大项目,出大成果”的良好氛围,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文的“科研团队入驻”是指需依托中心核心设备或主要平台资源条件、长期从事相关领域关键性基础研究的科研团队,采取共商共建模式,按照相关审批程序入驻中心平台并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 中心负责统筹规划,整合现有平台和资源,定期发布可用于团队入驻的平台资源数量,合理控制入驻平台规模。

第四条 中心科研团队入驻工作遵循“准入准出、开放共享、统筹管理、规范运行”的原则。

第二章  入驻流程

第五条 申报入驻的科研团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研究领域或方向符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和发展方向;

2、已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具备充足的科研经费和稳定的骨干成员,所从事的研究项目或承担的课题具有明确的预期成果产出,并对相关学科的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

3、除核心设备和关键实验条件外,具备开展相关领域科研的配套能力;

4、优先支持“四青”人才团队、“特立青年学者”团队、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和承担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重大工程、重大任务的团队。

第六条 申报入驻应以“团队”为单位,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提交的入驻申请。中心按照“团队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中心批准”的基本流程遴选并确定入驻的科研团队,具体可分为以下5个步骤:

1、拟申请入驻的科研团队与中心接洽并进行现场考察,详细了解中心现有核心设备和主要实验条件,规划入驻区域,确定相关工艺和平台条件需求,进一步明确入驻意向;

2、科研团队填写《入驻申请书》(主要包括团队基本情况介绍、拟开展研究项目情况、平台资源需求情况等)和《入驻计划》(即从获得入驻批复开始,到完成入驻验收为止的进度节点计划),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给中心;

3、中心成立科研团队入驻评审专家组,围绕科研团队入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拟开展科研项目的先进性、预期主要成果产出情况等方面,对申请入驻的科研团队进行综合考察,形成评审结果;

4、中心主任办公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

5、审议通过后,拟入驻科研团队的主要信息须通过中心网站等途径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的,中心与科研团队签订入驻协议和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第七条 通过遴选的科研团队须按照入驻计划完成入驻准备和相关仪器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验收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入驻时间。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获批入驻的科研团队须遵守学校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各团队负责人应加强政策宣贯,不得各行其是。

第九条 入驻科研团队师生应爱护实验室设备实施,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营造规范、整洁、有序的实验环境。

第十条 入驻科研团队应积极组织或参与中心相关学术会议、对外交流、调研考察等活动;中心鼓励符合条件的入驻科研团队师生申报成为中心的平台责任教授,对相关测试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学术咨询。

第十一条 根据入驻协议中明确的实验室使用面积、配套设备设施和工艺条件,入驻科研团队应按照学校相关部门制定的政策和标准,承担一定的实验室资源使用费用,具体标准为:

1、普通实验室:2元/(m2·天),普通实验室实验台桌(1.5m×0.75m):3元/(张·天);

2、超净室:2元/(m2·天),超净室光学平台:5元/(m2·天);

3、通风橱(大):8000元/(个·年)、通风橱(小):5000 元/(个·年);

4、水电费:暂不收。

第十二条 入驻科研团队提供的重要配套科研设备由双方指定人员共管,在满足本团队科研需求基础上,纳入中心统筹管理,面向全校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相关机时收费标准、运行成本和收益分配方案,由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 入驻科研团队优先享有中心大型设备和平台资源的预约使用权和上机培训权,使用中心的大型仪器设备产生的开放服务费用一律按照九折收费。

第十四条 科研团队在入驻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要合理、充分地体现出中心的贡献,并按照《彩八彩票开放服务成果奖励办法》获得相应的经费奖励。所获经费奖励可直接用于抵扣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费、公用房资源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入驻科研团队不得私自变更入驻协议。因特殊情况确有变更需求的,须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审批通过后,双方协商签订并执行新的入驻协议。

第十六条 入驻科研团队无论大小,一律平等。各团队负责人应加强对团队师生的规范和引导,促进团队间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相互支持。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一律在中心统筹下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避免激化矛盾。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根据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入驻科研团队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与中心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所使用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八条 入驻科研团队师生须在中心登记备案,获得授权后方可进入中心实验室开展工作。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私自带领他人进入中心实验室。未参加校级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研究生,不得进入中心实验室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实验开始前,入驻科研团队师生需详细了解有关实验安全须知。未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独立上机资质的师生,严禁独立操作相关仪器设备。实验结束后,应通知实验室管理员或助管,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入驻科研团队师生应接受和配合中心的安全检查,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和不规范实验行为;中心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和演练,团队师生应参加轮训。

第五章  考核与退出

第二十一条  入驻科研团队按照入驻计划完成全部入驻工作并验收合格后,入驻协议正式生效,团队应尽快安排人员到位启动研究工作,并接受中心的定期考核。

第二十二条  中心成立入驻科研团队绩效考核评价专家组,分基础绩效指标(BPI)和关键绩效指标(KPI)两类,对入驻科研团队进行绩效考核,其中BPI以每半年(或每学期)为一个考核周期,KPI以每一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第二十三条  基础绩效指标(BPI)主要考察入驻科研团队的学术活跃度、机时/平台利用率和团队到岗率等,一个考核周期内的BPI合格标准为满足以下三条:

1、团队成员主办或参与中心组织的学术会议、讲座、调研、考察、交流等不低于1次,或团队成员利用中心平台资源条件开设各类教学课程不低于1门次;

2、机时/平台利用率(团队提供的仪器设备或使用的平台资源被使用的天数除以考核周期内的总工作日数)不低于60%;

3、团队到岗率(团队师生来中心工作天数除以考核周期内的总工作日数)不低于50%。

第二十四条  关键绩效指标(KPI)主要考察入驻科研团队的学术成果产出情况,一个考核周期内的KPI合格标准为满足以下两条:

1、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SCI一区收录,以中科院版为准)不低于1篇,或申请并获授权国内外发明专利不低于1项;

2、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学技术、教学成果等奖项不低于1项,或获批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重大横向课题(到校经费不低于100万元)不低于1项。

第二十五条 对于第一个考核周期内基础绩效指标(BPI)或关键绩效指标(KPI)考核不合格的入驻科研团队,中心将发出书面告知函,要求团队负责人限期认真整改。连续两个考核周期BPI或KPI考核不合格的团队,中心将取消其入驻资格。

第二十六条 入驻期间每个考核周期的BPI和KPI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科研团队,中心将优先与其续约留驻;对于考核与评估不合格的入驻科研团队,中心将取消其入驻资格并收回相应的实验平台资源。

第二十七条 入驻科研团队需在入驻协议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继续入驻的申请,经中心审批通过后,重新签订新的入驻协议。未按时提交申请的团队,视为自动放弃续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入驻科研团队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入驻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向中心正式提出书面申请,在完成各项费用清算后,方可进行腾退工作。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有权与入驻科研团队直接终止并解除入驻协议,并向入驻科研团队发出限期腾退通知:

1、不服从中心的统一管理,违反学校和中心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多次发生的;

2、超过入驻计划规定时间一个月(含)以上未完成入驻工作的;

3、未严格履行入驻协议,擅自变更协议约定好的内容与条款,经中心警示后拒不改正的;

4、因团队人员个人原因,造成严重安全事故(件)或重大财产损失,需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5、团队人员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受到党纪校规处分的;

6、其他经中心认定,不再符合入驻条件的。

第三十条 经中心认定需要退出或主动申请退出的科研团队,应在收到腾退通知一个月之内完成腾退工作,团队人员和各类资产全部退出中心的实验平台,并归还占用的实验平台资源。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经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施,由彩八彩票负责解释。